项目概况
梨园镇韩美林艺术馆2025年物业服务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18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XM001
项目名称:梨园镇韩美林艺术馆2025年物业服务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7.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67.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梨园镇韩美林艺术馆2025年物业服务 |
******.00 |
1项 |
艺术馆室内外面积17600******消防)、安保、食堂服务。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 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 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1-23 至 2025-01-27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1.时间:2025年01月23日至 2025年 01月27日, 每天上午 9 ;00至 12:00时,下午 12 至 17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投标人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售价: 0 元。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2-18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一区16号楼B2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梨园镇韩美林艺术馆2025年物业服务
3.项目预算金额:267.6万元
4.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梨园镇韩美林艺术馆2025年物业服务 |
******.00 |
1项 |
艺术馆室内外面积17600******消防)、安保、食堂服务。 |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 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 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时间:2025年01月23日至 2025年 01月27日, 每天上午 9 ;00至 12:00时,下午 12 至 17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投标人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售价: 0 元。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8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一区16号楼B20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
(7)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8) 进口产品管理: 进口产品规定: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
2.1 办理 CA 认证证书
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 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3、本公告同时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韩美林艺术馆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九棵树东路68号
联系方式: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一区16号楼B2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经理
电 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九棵树东路68号
联系方式:骆骥英,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一区16号楼B202
联系方式:晏积慧,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晏积慧
电 话: 010-******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