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0421-00049-001-001
二、合同名称:辽宁省抚顺县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全过程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0421-00049
四、项目名称:辽宁省抚顺县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全过程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服务中心
地 址:顺城区
联系方式:******609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宁省抚顺县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全过程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需求内容(一)项目管理服务内容:项目管理服务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设计与技术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含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资源管理、收尾管理等建设实施全过程管理事务。(二)项目管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服务二、工程监理服务需求内容(一)按照监理合同及有关要求,选派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进驻现场。(二)编制监理规划,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范围、内容、目标和依据,确定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及时报送项目法人备案。(三)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四)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编制、提交监理报告。监理工作主要包括:(五)监理单位应及时向采购人报送监理日志、监理月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和重大事件专项报告。(六)监理单位应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相关验收文件的签署,按时提交工程监理报告等监理资料,做好项目竣工验收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七)在项目质保期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问题。(八)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应报请项目法人组织召开协调会,明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涉及的乡镇和村等各方关系与职责。监理单位应按照 监理合同、行业规范和管理要求,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现场设计交底,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等资料。未经监理单位盖章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施工图等资料不得用于施工。(九)监理单位应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验等方式实施监理,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报告。监理单位不得通过串通、欺诈等手段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十)监理单位应协助项目法人编制控制性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三、施工质量目标:(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88,000.00元
合同金额:688,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0-14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