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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陪照护”病房第三方护理员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一、调研说明
1、根据我院发展需要,拟于近期对我院“免陪照护”病房第三方护理员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调研,诚邀具备合格资质医疗护理员辅助服务机构参与本项目前期调研论证;
2、请具备资质的机构收集项目资料,并于2025年7月31日下午17:30前报送护理部审核(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一号楼10楼1013室),联系人:燕老师,联系电话:0592-2662087。要求资料内容完整、清晰、整洁,按项目内容顺序排列,并注明页码,胶装成册密封,一式两份,加盖供应商本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报名文件以及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文件。
3、审核资料合格者,视为报名成功。护理部定于2025年8月1日上午08:30在1号楼10楼会议室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现场随机抽签,供应商根据随机抽取的顺序进行方案演示。请报名供应商提前准备好方案展示的课件(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4、“免陪照护”病房第三方护理员服务项目进入招标程序后,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直接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
二、项目名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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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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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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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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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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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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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陪照护”病房第三方护理员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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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福建省“无陪护”病房服务规范》,主要负责我院“免陪照护”病房患者的生活护理(晨晚间护理、饮食护理、基础生活护理,如更换床单、备床、在护士指导下翻身、喂水、喂饭、擦身、更换衣服等)、陪检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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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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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院区
集美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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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及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无陪护”病房工作方案》(闽卫医政〔2022〕87号),我院拟引进第三方医疗护理员辅助服务机构负责招聘并管理医疗护理员,******医院患者的生活照护并配合护理部和各科室做好医疗护理员的管理,持续推进我院“免陪照护”病房工作,为患者提供更专业的陪护服务。
四、项目基本要求
1、参与市场调研的报价仅作为计算价格,不作为实际结算金额,合同期为12个月。
2、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正常作业所需的一切劳务、材料、税费、各类保险、专用工具费、验收、技术服务费用、售后服务费用、培训费用及利润;所有管理人员、服务员工的工资、加班、福利、社会保险等费用;办公用品及办公相关支出的费用;包括员工的服装、培训、通讯等相关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参与市场调研者支付的税金和其他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在服务期内,若遇政策性调整(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等),由参与市场调研者自行承担。参与市场调研者的报价须包含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五险、休息日加班费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以及工作服装费、装备费、各项岗位培训费、行政管理费、应急突击费、日常卫生清理等一切费用,潜在参与市场调研者还应考虑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若出现劳动纠纷、劳动违法现象,由参与市场调研者全部负责,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五、资质要求
1******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法人商事主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2、报名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符合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护理员服务团队;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本地具备售后服务能力;
8******医院护理员服务经验。
六、技术和服务要求
参与市场调研者需根据以下技术和服务要求制定“免陪照护”护理员服务方案及监管考评机制:
1、护理员辅助服务机构要求
(1)参与市场调研者应有足够人数、相对稳定、训练有素的正式聘用护理员团队(需与参与市场调研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及专职驻点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确保服务质量。
(2)参与市场调研者必须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护理员进行相关培训(培训覆盖率100%),护理员上岗前应持有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培训机构颁发的护理员岗位培训《结业证书》或护理类初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3)参与市场调研者服务本项目的护理员均为经公安机关信息审查,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
2、护理员“免陪照护”服务模式要求
“免陪照护”病房医疗护理员的工作模式均为一对多的小组式整体护理服务模式,12小时排班,24小时负责制,病区设置责任组长,按患者人数及病情轻重合理安排护理人员以确保服务质量。需配置足够的夜班人员。参与市场调研者须在院内建立24小时电话值班制,随时满足患者和病区的需求。参与市场调研者为患者提供陪护的服务人员储备数量在平均用工量基础上保持20%******医院患者浮动较大,参与市场调研者应根据情况进行增加或者减少,以保证患者陪护需求。期间护理员人员调整,需事先征得病区护士长同意。
3、护理员“免陪照护”服务内容
“免陪照护”病房护理员应按照《福建省“无陪护”病房服务规范》中的服务内容提供相应的生活护理服务。
4、“免陪照护”服务收费模式及标准
“免陪照护”服务费用按照《厦医保〔2025〕62号 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统一收取。采购人按月提取一定比例的收入支付给医疗护理员辅助服务机构,作为医疗护理员辅助服务机构的管理费及护理员的薪资。
七、报名材料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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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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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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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应注明供应商企业名称、所投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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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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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院“免陪照护”病房第三方护理员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参与报名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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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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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供应商资质(含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材料、谈判代表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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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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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院“免陪照护”护理员服务报价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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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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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公告中: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制定“免陪照护”护理员服务方案及监管考评机制(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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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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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符合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护理员服务团队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培训机构颁发的护理员岗位培训《结业证书》或护理类初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相关保险缴费证明、劳务关系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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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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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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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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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近三年服务对象清单及资料(******医院中标资料,含中标通知书、招标参数、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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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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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承诺书(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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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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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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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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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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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12项均为必备资料,按项目内容顺序排列,并注明页码,胶装成册密封,一式两份,加盖供应商本单位公章。若无法提供该项目文件,请在该项目所对应的页面上填写情况说明。请供应商务必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准确(附件请参照模板如实填写),我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投递项目资料进行严格审核,若有弄虚作假或其他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保健院
2025年7月2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