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至同安高速公路(厦门段)特许经营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暨资格预审公告)
- 招标条件
本项目 晋江至同安高速公路(厦门段)特许经营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名称)已经******人民政府 (政府机关名称)研究同意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并由 ******委员会 以 ******委员会关于晋江至同安高速公路(厦门段)特许经营方案的批复(厦发改交通〔2025〕50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招标人为 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方式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特许经营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2.1.2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全长约27.493公里,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隧道按照双向六车道33.5米宽度预留。全线设有桥梁6576.5米/17座(其中北山特大桥1117米,新宅特大桥1007米,为特大桥),隧道3843米/3座(其中长隧道2852.5米/2座,加张尖隧道1718.5米,埔山隧道1134米),桥隧比37.9%;涵洞31道,通道12处;全线共设置4处互通,1处综合服务区,同步建设竹坝互通连接线及汀溪互通连接线。
竹坝互通连接线(同翔快速路):竹坝互通连接线(同翔快速路)为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2米,设计速度80km/h。路线由南向北,起点位于规划五显互通北侧(起点桩号K0+601),与规划同翔大道线位一致,途径五显镇后塘村、华侨新村、明溪村,终于竹坝互通收费站(终点桩号K2+250),路线全长约1.65公里。全线设有桥梁134米/2座,桥隧比8.13%;涵洞3道,通道1处。
汀溪互通连接线(汀溪西路):汀溪互通连接线(汀溪西路)为二级公路,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19米,设计速度60Km/h。路线走向由南向北,起点************中学高中部新校区,终点与温泉二路平交(终点桩号K7+841.946),路线全长约4.48公里。全线设有桥梁148米/2座,桥隧比3.3%,涵洞5道。
本项目工程规模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数据指标为准。本项目特许经营总投资约570951.1246万元,其中建安费为321697.5862万元,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和土地使用费174298.69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3960.4940万元,预备费27652.6464万元,工伤保险费973.776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2367.9287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晋江至同安高速公路(厦门段)特许经营项目(重新招标)的特许经营者招标。中标后,特许经营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协议约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3 特许经营实施方式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人民政府授权厦门市******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特许经营者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权利,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对本项目进行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提供本项目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和配套的服务区、广告(如有)等服务,并享有获取该项目车辆通行费收入及服务区、广告(如有)等其他经营收益的权利;③特许经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将项目资产和权益无偿、完好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4 特许经营期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包括前期及建设期、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
前期及建设期:本项目前期及建设期暂定3年,指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日止。具体时间期限根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计划工期及政府方要求等确定。
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验收合格日次日起至项目收费期届满日止,其中收费期暂定25******人民政府批复为准,但最长不超过25年。
2.5 资金来源:******银行融资资金等。
(1)政府建设期投资支持
本项目项目资本金不低于特许经营总投资的20%******人民政府拟给予本项目不超过22.85亿元的建设期投资支持,支持方式为政府出资人代表资本金注入和建设期投资补助,最终金额按照中标特许经营者投标报价确定的投资支持比例和政府方核定的特许经营总投资计算得出的结果为准[1]。
(2)特许经营者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等其他债务性资金。
(3******银行融资资金
******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筹集。
2.6 项目公司股权
本项目由中标特许经营者和政府出资人代表合资组建项目公司,政府出资人代表不得在项目公司中控股。
2.7 回报机制
(1)本项目运营期收入来源为使用者付费,包括车辆通行费收入及服务区、广告(如有)等其他经营收益。
(2)政府方不承诺给予特许经营者最低收益水平,不给予固定回报、保底收益,不承诺最低交通量或通行费收入保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国境内[2]依法注册、合法存续且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条款的要求。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中持股比例最高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10 家(即≤10家),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在项目公司中持股。
3.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基本的财务状况要求:
(1)最近连续三年(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审计单位审计。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单位审计的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至少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单位营业执照和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为母公司的,以合并报表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准。②盈利要求企业净利润为正数。③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条款的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满足盈利要求即可,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视为满足本条款的要求(无须考核是否满足盈利要求)。
(2)2024年末,投标人的净资产应不少于199832.8936万元人民币。
注: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条款的要求。②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单位审计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至少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单位营业执照和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为母公司的,以合并报表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准。
(3)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发布当日)连续7个日历日,投标人每日存款均应不少于57666.0636万元(即≥57666.0636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集团财务公司持有的金融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②单份存款证明以存款证明所标注同一时间段内的同日存款金额最低作为评定标准。③企业不同账户同一时段金额可累加计算。④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存款金额同一时段可累加计算。⑤如有等值外币的,则以该等值外币******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换算,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尚未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则相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基本的业绩资格要求:
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须在中国境内具有1项路线里程不少于18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投资业绩。
注:①投资业绩包括PPP、BOT、BOO、DBOT、特许经营等运作方式,但不含TOT、ROT、BT及委托运营模式,也不包括股权转让获得的业绩。②本项目要求所提供业绩为新建的高速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需同时提供中标结果公告(附公告网址)、中标通知书和投资合同,若上述材料无法证明所需完整信息的,则可额外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实施机构开具的佐证材料予以佐证,佐证材料须加盖行政主管部门或实施机构的单位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定。业绩认定时间以投资合同签约时间为准。③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业绩要求。④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作为联合体成员方参与并投资的业绩均予以认定。
3.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基本的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被交通运输部或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条款的要求。
3.6 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相关政策精神,除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参与地方政府通过资本金注入方式给予投资支持外,地方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②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其他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00秒至12时00分00秒,下午14时00分00秒至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纸质资料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中心4层C区信息发布大厅报名处(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领取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并办理登记手续;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0 元,不接受邮购登记,售后不退。
5.2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须携带下述资料完成登记手续:
(1)投标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的,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注:①请潜在投标人于上述第5.1款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登记,逾期或携带的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不予登记受理。②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③投标人应注意,本项目不允许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联合体牵头人放弃其牵头人身份,即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该单位不可作为其他联合体的成员方参与本项目。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上午10时15分,提交地点为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收标处[******服务中心4层C区信息发布大厅(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到场参加。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均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7. 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
7.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8.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万元。
8.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邮编:361000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邮编:10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
联系人:刘剑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9101/xmiv/
联系电话:******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
[1] 最终政府建设期投资支持总额计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初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
[2] 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